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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历年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通道”是被录取入学的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批准暂缓缴纳学杂费,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帮助这部分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 “绿色通道”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第三条 我院“绿色通道”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缓交部分或全部学费和住宿费(最长缓交期限为三个月)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的政策。入校后帮助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获得资助,确保每一位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负责协调学院各部门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绿色通道”工作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 各系部负责申请“绿色通道”学生的资格审核。
第三章 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三年制高职新生。
第八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 “绿色通道”: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残学生;
2.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力,无其它经济来源的学生;
3.家庭遭受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4.来自老、少、边、山、穷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6.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第九条 申请“绿色通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需要出示贷款合同,提交生源地助学贷受理证明。
2.父母下岗证、失业证、烈属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能有效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绿色通道”申请及审批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以及申请“绿色通道”需的材料,在系部报到点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申请。
2.辅导员(班主任)审核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小鱼儿官方网站资料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并指导学生现场填写。
3.新生所在系部,指派专人与申请者谈话,说明资助入学的政策,了解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第一手材料,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系部负责人在《小鱼儿官方网站资料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签署审查意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需要缓交全部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需经过主管院领导签署审查意见。缓交部分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经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审查意见,到院财务处缴纳相应费用后,学生本人持的收费证明(缴费发票)、新生“绿色通道”入学通知单和《小鱼儿官方网站资料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一条 “绿色通道”只办理学费和住宿费缓交。申请“绿色通道”的新生须主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在缓交期限内交清相关费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期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置专门“绿色通道”区域,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
第十三条 各系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进行审查,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落到实处。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各系部要及时对通过申请“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进行困难认定工作,帮助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项目。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各学院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引导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稳定情绪,使其真切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