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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7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规范全校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纠“四风”树新风,积极营造移风易俗、崇俭戒奢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本通知中所称党员干部,是指学校全体中共党员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二、婚丧喜庆事宜包括:党员干部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病愈出院、乔迁新居、职务变动、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出境出国、周年祭日等事宜。

三、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仅限在亲属范围内操办,亲属范围是指: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严禁组织联络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非亲属范围内的婚丧喜庆事宜。

四、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进行事前备案、廉政承诺和事后报告。具体程序为:

(一)事前备案和廉政承诺。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提前10个工作日填写《河南工业和信化职业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经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普通党员干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由分管领导或党委书记签字),报学校纪检监察室备案。

(二)事后报告。婚丧喜庆事宜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小鱼儿官方网站资料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报告表》,经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普通党员干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由分管领导或党委书记签字),报学校纪检监察室备案。

五、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带头纠“四风”树新风,做移风易俗、崇俭戒奢的表率,严格做到“七个严禁”:

(一)严禁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不准讲排场、比阔气;

(二)严禁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和馈赠;

(三)严禁用公款支付、报销或者变相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或收受其礼品礼金;

(五)严禁占用公车、公物和其他公共资源进行操办;

(六)严禁通过分批次、分地点等方式“化整为零”操办,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违规超标准操办;

(七)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

六、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作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严格执行报备报告有关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报告不清楚、不完整的,要求报告人限期补充报告或重新报告;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进行事前警示谈话,防止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情况,要作为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八、 校纪委将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纪委将予以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对疏于监督管理,对本部门或分管领域内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十、本办法由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小鱼儿官方网站资料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

2.小鱼儿官方网站资料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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