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
纪检监察室职责范围 1.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 协助院党委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教、履行职责的教育,对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优秀党员干部予以宣传和表扬,对典型违纪案件予以通报。 4.监督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请示上级机关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按照上级机关有关行政监察的要求,制订完善学院纪检监察制度并监督执行。 7.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定,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 8.对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院的决议、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请示上级机关,有权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或做出处分决定。 9.参与校务公开、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民主测评等民主监督工作,对学院人事聘任、财务管理、招生就业、职称评定、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 12.审计学院内部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收支状况。 13.审计学院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 14.审计学院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5.审计学院各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16.审计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7.审计学院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8.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组织开展纪委日常工作;主持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2.负责制定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有关制度、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3.负责组织并做好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 5.开展对教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 6.对学院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证落实。 7.主持召开纪检监察审计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和学院党政有关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组织贯彻实施。 8.参与学院基建工程、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议标工作。对资金较小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计。对大额投资的基建、维修工作跟踪审计。 9.负责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对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行使协调、督办职能,收集教职工对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0.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日常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2.协助主任开展对教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 3.协助主任制定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有关制度、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4.协助主任做好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5.参与学院基建工程、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议标工作。 6.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对学院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行使协调、督办职能,收集教职工对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参与学院基建工程、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议标工作。对资金较小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计。对大额投资的基建、维修工作跟踪审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