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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二、建立全院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定期清查各类资产,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负责我院资产的清查、统计、汇总、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我院资产的调拨及报废的登记上报工作。 五、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采购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工作。 七、负责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工作。 八、负责学院各项集中采购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与采购的组织。 九、负责办公设备及家具的组织采购。 十、负责办公用品经费包干的管理。 十一、参与新购置资产的验收工作。 十二、对学院闲置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十三、负责学院各项目招标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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