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自1月13日(星期六)起放假,2月25日(星期日)春季学期报到注册,具体情况视教务处通知为准。
(二)教职工放假安排
教职工自1月13日(星期六)起放假,春季学期于2月23日(星期五)起正式上班。
二、假期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中层正职离焦需经分管领导和张书记、史院长批准,并在OA系统“中层干部外出”模块中办理报备手续,同时保持通讯畅通;中层副职离焦需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并在OA系统“中层干部外出”模块中办理报备手续,同时保持通讯畅通。
(二)各部门在放假前务必对本部门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办公室、实训室等所有场所做好安全排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用水用电、防火防盗和校园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妥善解决并及时上报。
(三)各部门在放假前要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工作任务,安排好假期工作,并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假期值班要求
(一)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切实安排好假期值班,严格按照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
(二)带班领导和值班组长要做好当日值班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上报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三)值班电话
行政值班电话:8767011;保卫处值班电话:8767119。
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