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信学院学籍档案管理条例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5-06-30 点击数:
学籍档案管理
一、什么是学籍档案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中考、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二、学生提取档案途径
1.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就报到证到学生处档案室提取。
2.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提取。
3.在国企或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 没有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可凭用人单位人事或劳动部门出具相关手续提取。
三、学生档案提取时间.地点
1.时间:每周五全天(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二号教学组团一楼学生处
四、学生的存放和转寄
1.中职生的档案
中职生毕业前学校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学生毕业后,已签过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到工作单位,没有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会在毕业后转寄往学生所在生源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高职生的档案
高职生毕业后,已签过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到工作单位,没有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保留2年,毕业2年期满后,招生就业处会办理派遣到学生生源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报到证,档案会装入报到证白色一联后邮寄到报到证派遣地。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391-8767031(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