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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

各工会小组、全院教职工:

按照焦作市总工会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拟在全院教职工中举办演讲比赛,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活动目的

拟通过演讲的形式,让学院教职工通过讲述自己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讲述立足岗位为党的十九大确立的目标任务而拼搏的动人故事,多层次多角度展现改革开放40年来职工群众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优势。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 日;

比赛时间暂定于5月下旬(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以及活动对象

主办单位: 工 会 宣传部

活动对象:全院教职工。

、报名形式

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每单位至少报1~2名,多者不限。

比赛要求

(一)各工会小组积极组织报名和初选,在规定时间内将选拔出的参赛教职工名单送至工会。

(二)比赛以抽签方式确定参赛选手出场顺序。

(三)演讲时间控制在5至10分钟,时间不够或超出规定时间,评委将按照评分规则酌情扣分。

(四)比赛实行现场亮分和当场公布参赛选手最后得分,以评委现场评分确定名次。

(五)现场公布比赛最后名次,确定获奖名单。

七、评分办法及标准

评分采用10分制,具体分值如下:

(一)仪表形象(1分)

1.衣着大方、自然、得体;

2.举止从容,表情自然,精神饱满。

(二)演讲内容(3分)

1.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

2.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3.层次分明,逻辑性强,结构自然合理。

(三)演讲技巧(6分)

1.普通话标准,口唇清晰;

2.语言生动,语音、语调节奏能结合演讲内容,讲求轻重缓急,抑扬顿挫;

3.演讲有激情,感染力强;

4.能脱稿演讲;

5.能准确把握演讲时间。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工 会 宣传部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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